稅務知識
租車可以扣抵營業稅嗎?
租車費用的營業稅進項稅額能不能扣抵?關鍵在車輛種類與用途——自用小客車不論買或租都不得扣抵,營業用貨車、大型車才可以。一次看懂規則與報稅注意事項。

許多企業主在營運時會租車代步、接送或載貨,常問一個問題:「租車的營業稅進項稅額,到底能不能拿來扣抵?」答案的關鍵不在「租或買」,而在於 車輛種類 與 實際用途。
先搞懂:進項稅額扣抵的基本原則
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所支付的進項稅額,原則上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抵,但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:與 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,並取得 載明稅額的統一發票。不過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》第 19 條另外列舉了幾項「不得扣抵」的例外,租車最常踩到的就是其中一項。
關鍵:自用乘人小客車,買也不能扣、租也不能扣
依《營業稅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第 5 款,「自用乘人小汽車」(指九人座以下、專供載人的小客車)所支付的進項稅額 不得扣抵。財政部函釋進一步明確:不論是「購買」還是「租賃」,只要車輛屬於自用乘人小客車,租金的進項稅額同樣不能扣抵。
- 租用九人座以下自用小客車,供主管或員工代步
- 以長期租賃方式取得自用小客車自用
- 出差、洽公短期租用的自用小客車
哪些「租車」可以扣抵?
如果租用的車輛 不屬於 自用乘人小客車,而且確實供本業使用、取得載明稅額的統一發票,進項稅額就可以正常扣抵。
- 貨車、廂型貨車等供載貨營業使用的車輛
- 九人座以上的客車(如員工交通車、接駁車)
- 大客車、遊覽車等營業用車輛
- 汽車租賃業、運輸業等,以車輛為營業本體者(依其營業性質認定)
報稅時要注意的幾件事
- 務必取得「載明營業稅額」的三聯式統一發票;收據或二聯式發票無法扣抵
- 發票抬頭與統一編號需為公司,以個人名義開立無法扣抵
- 自用小客車與營業用車要分清楚,帳務分別記載、留存用途證明
- 即使進項稅額不得扣抵,相關租金在營利事業所得稅上仍可能列為費用——營業稅與所得稅規定不同,別混為一談
一句話記住:自用小客車「買不能扣、租也不能扣」;真正供營業使用的貨車或大型車輛,才能扣抵營業稅。
實務上,車輛的用途認定與帳務處理常有模糊地帶,一旦認列錯誤,日後可能被國稅局剔除補稅甚至加計利息。建議依個案諮詢專業會計師,或 歡迎來電由我們協助評估,讓每一筆進項都報得安心、扣得正確。